为创新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城市建设,结合实验区实际,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创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布局要求,全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链、应用链、产业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统筹推进、创新引领、制度保障、试点先行的原则,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作用,围绕“1套制度体系、1套基础设施、多个创新平台、多个应用场景、多个产业业态”的实施路径,吸引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创新资源与要素集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发展和试点城市建设。
至2023年底,基本形成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可开展半开放、开放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同步投入测试车辆,通行区域覆盖多个园区、景区。编制完成《平潭综合实验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建设方案》《平潭综合实验区智能网联汽车全产业链发展规划》。
至2024年底,全面形成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制度体系。特定区域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应用成熟运转,扩大测试车辆规模,融合平潭特色场景,进一步开放通行区域面积。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基本搭建完成。智能座舱、无人驾驶、车路协同、测试服务、零部件销售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初具规模。
至2025年底,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智能网联汽车在旅游景区、商贸物流、道路交互与通行等场景得到普遍应用。引进多家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不断壮大,与会展、新能源、体育等业态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1.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制度和登记管理机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具体办法与实施细则,明确准入条件、申请程序、审核流程、评估和监督管理等有关事项。建立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机制,审核道路测试或者示范应用车辆、驾驶人资格,审查道路测试或者示范应用车辆标识、临时行驶车号牌发放及续期,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在平潭上路行驶。
2.建立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及数据安全监管制度。加快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及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交通、网信、交警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及企业的责任义务,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事件分级、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相应规定,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服务及其供应链的网络及数据安全。
3.建立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车辆定期技术检验管理机制,明确车辆车载设备数据记录规定。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完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互与通行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取证、事故追溯等规定,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与社会公共安全。
4.建立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体系。制定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申请流程。建立异地测试结果互认、无人测试示范管理机制。鼓励公司参与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应用场景需求管理办法。
5.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保险创新。结合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迭代、安全性、功能稳定性等特征,指导推动保险企业创新开发覆盖设计、制造、使用、经营、数据与算法服务等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全链条风险的产品和服务,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保险承保理赔工作标准化指引,形成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
6.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在平潭汽车文体科创产业园、新兴起的产业园内规划建设城市智慧大脑、5G车联网、高速全光网络、全域多维感知网、数字管廊等智能网联基础设施,推动建成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区,支持智能网联应用研发与测试。
7.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全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半开放、开放道路上开展道路测试。继续完善平潭麒麟大道西段(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西到环岛西路)测试场地功能布局。在前期道路测试管理实践基础上,成熟一段,开放一段,不断拓展可用于开放测试的典型路段覆盖范围。已建成的平潭国际城市赛道(F4标准赛道)增加智能网联汽车软硬件测试设备,新建满足智能网联汽车软硬件测试设备的新能源国际赛道,满足多场景测试条件。对测试道路上涉及车联网相关基础设备,安装统一、规范、醒目的标志标识。
8.推动全域智能化基础设施改造。积极地推进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交通信号灯、5G基站、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多功能智能综合杆、V2X路侧设备、智慧公交站台、智能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在测试区域推进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识、交通管理及信息发布系统智能化升级;加快建设测试区域数字化路口智能基础设施、路侧设施、卫星互联网等通讯网络;加强多功能智能杆建设,挂载智慧照明、动环监控、网联设备、全息监控、智能网关、信息屏、5G微基站等智能化设备。引入有实力的路侧单元设备供应商,合作部署智能交通控制管理系统、车路协同信息采集系统、智能感知设备等。
9.搭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测试平台。建设多模式、综合性测试环境,推动建立平潭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互与通行及智能驾驶场景库、综合检验测试的数据平台等基础数据库,为产品研制测试、安全性评估与功能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建设虚拟仿真、硬件在环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关键测试平台及实验室,满足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车路协同技术、无人驾驶等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开发和测试需要。
10.搭建智能网联云控管理平台。汇聚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交通运行、交通信控、通信网络、基础地图等数据,打造智能网联云控管理平台。依托“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海丝研究院“高分遥感服务平台+北斗+应用”时空大数据综合服务体系,开展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平潭高精度地图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试点。推动信息交互与数据共享,为智慧交通、应急指挥、V2X应用、指挥调度赋能,逐步打造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服务平台。
11.搭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以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测试平台为基础,基于智能网联云控管理平台,进一步打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建设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实现人、车、路、环境等数据统一接入、统一管理,支撑对智能网联汽车实时动态监管及车路协同信息服务。
12.开展基于特定应用场景的运营示范。深化特定区域应用场景规划论证,在物流园区、旅游景区、货物集散、仓储基地等区域建设特定应用场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试运营。
13.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旅游服务领域应用。支持平潭全域打造集景区无人驾驶公交、无人观光车、无人售卖车、无人清扫作业车等为一体的智能网联汽车旅游应用示范区。在龙王头海洋公园、坛南湾、海坛古城、仙人井、长江澳、将军山等景区配置无人驾驶公交、无人观光车、无人售卖车、无人清扫作业车等无人设备应用。
14.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商贸物流领域应用。引入物流公司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园、台湾创业园、新兴产业园等开展无人驾驶物流配送商业运营。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电子商务平台配送服务方面的应用,逐步实现外卖零售无人驾驶车辆在产业园区、学校、景区等区域内示范推广。
15.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应用。以平潭高铁中心站作为始末站选取试运行路线开展无人驾驶微循环公交服务,针对该范围路段公交车进行车路协同智能化改造,通过将公交车辆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路侧智能设备与云控管理平台做相互连通,实现公交车辆车路协同示范运营。支持企业组织出租车无人驾驶示范运营,探索全域无人驾驶汽车共享出行商业化运营。
16.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全产业链。重点引进培育汽车电子硬件,导入汽车电子传感器、动力电子、座舱电子、底盘电子、驾控电子等业态集聚;聚焦测试服务,导入检测检验、场景应用开发等业态。鼓励企业组织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产业与智能网联汽车车规级芯片研发、检测、软件开发和贸易业态融合发展。整合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数据,促进数据开发与共享,探索数据商业化运营。
17.强化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引进。围绕智能网联汽车车规级芯片、车规级软件、汽车电子、测试服务、零部件销售、车身内饰与外饰全产业链,分类梳理重点目标企业,建立招商项目库。对入选省级及以上企业500强、省级及以上非公有制企业500强、数字化的经济100强、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予以扶持。
18.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会展融合发展,举办国际、国家级汽车相关会展活动,汇聚汽车行业研发、制造、检测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和专业人才。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支持新能源研发产品率先应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新能源技术产品、智能网联汽车展示交易买卖平台。推动汽车与体育融合发展,举办中国新能源汽车大赛(CEVC)、智能网联汽车大赛、中国量产车大赛(CCPC)等赛事活动,助力打造高水平品牌赛事活力岛。支持在平潭汽车文体科创产业园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及智能驾驶产品体验中心、主题公园和青少年研学基地。
19.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管委会层面建立区智能网联汽车推进工作机制,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推进有关事项,协调解决联合体组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平台搭建、场景应用、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试点城市申报等各项工作,并跟踪实施方案落实。区投促委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导入。
20.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谋划设立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撬动民间资金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数字化的经济、交通建设、科学技术创新等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扶持政策。完善并细化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指引,合乎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可享受减按15%所得税优惠政策。
21.谋划包装重点项目。围绕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攻关、示范应用、平台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定期梳理并滚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包装策划,力争更多智能网联汽车项目列入数字化的经济、科学技术创新等上级支持项目,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22.构建多元合作机制。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高校及研发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城市政策研究及申报工作;合作研究平潭汽车产业相关规划及政策咨询工作;协助完善平潭汽车文体科创产业园产业部分规划及招商方案等,促进相关关键技术、产业业态及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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