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膀子不能上大街

时间: 2024-05-25 07:55:35 |   作者: 解决方案

产品特点

  城市容貌是城市外观的综合反映,随着西安建设具有历史背景和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国际性大城市目标的确立,市民对城市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上的水准的要求慢慢的升高。经过深入调研论证,草拟完成的《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经西安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决定向社会公布,以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究竟给西安的城市容貌定下了哪些规矩呢?本报特别从中选取了7个方面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关系紧密的内容。

  《标准》中要求,城市确定的保护建筑应保持原有风貌,严禁随意改动或拆除,并设置专门标识。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完工时,应拆除规划确定拆除的建(构)筑物以及各种临时工棚和设施,清除高出地面的废弃钢筋、螺钉、木桩等影响人的障碍物,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对于现有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良好、整洁,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定期对临街的建筑立面进行清理洗涤、粉刷、维修;不得擅自在阳台、平台、外走廊搭建挂台、雨篷等;外阳台不得擅自封闭。

  城市道路两侧除特别的条件外,一般不可以设置围墙,并根据周围景观和环境需要采用透景或半透景围墙,其高度应符合有关要求。主要街道两侧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风貌和用途,禁止破墙、破窗开店;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有碍城市容貌和观瞻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

  《标准》中明确要求,在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安装的空调外机,一层设置高度距离不低于2.5米。

  《标准》规定,有关部门要保证给排水管道无泄漏外溢,及时清除路面积水;井盖、井箅等设施应保持齐备完好,并与路面高度一致;道路开挖和下井作业后,应及时修复路面、清理现场,保持干净整洁。

  挤占盲道现象在西安不少路段都存在,《标准》对此明确要求: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上设置的电话亭、书报亭、公交调度站、自行车保管站、广告牌、阅报栏、护栏等,设置时应注重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挤占盲道及其他无障碍设施。

  此外,《标准》要求,城市道路上禁止流动兜售商品和散发宣传品;严禁占用城市道路进行下棋、打牌、打台球等娱乐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及步行商业街进行宣传、促销、咨询、募捐等活动。

  “光膀子”一直被人们视为不文明行为,此次《标准》中还特别提到,到公共场所、繁华区、旅游区及户外活动的人员,应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环境卫生是城市容貌的最直观表现。《标准》要求: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收集容器应保持完好、洁净。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垃圾箱、果皮箱要定期清掏、擦洗,保持整洁;城市中的公厕应保持地面、坑位、门窗、四壁清洁卫生,衣帽钩、照明设施齐全有效,沟槽、管眼畅通,无蝇蛆、尿碱和臭味;沿街饮食门店不得直接向外排放油烟、污水,严禁炉灶出店作业。

  对于市民关注的饲养宠物问题,《标准》规定,城市居民不得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及犬类宠物。郊区农户饲养家畜、家禽要做到圈养,并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每到夏季,西安不少市民往往选择在城市绿地、草坪消暑纳凉,不但破坏了环境,也影响了城市形象。《标准》规定,广场、花坛、游园内的树木、花草管护良好,禁止在绿地、草坪上消夏、纳凉和露宿。

  此外,对于市民反映较多的行道树问题,《标准》中要求,保持行道树树形整齐,树冠美观,做到无枯枝、死树、无病虫害,行道树修剪应遵循下不妨碍车人通行,上不碰架空线原则。

  霓虹灯广告残缺不全、门头牌匾、节庆标语上错字满篇,这样的现象也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按照《标准》规定,临街门店牌匾实行“一店一牌”,沿街楼体立面除一楼门店外,别的部位不允许设置任何标识,禁止设置活动小灯箱。

  临街单位和门店的牌匾及节庆标语的设置应用语准确,字迹工整,书写规范,内容健康,不得出现错别字,繁简字混用、缺字和笔画不全现象。

  布幔、横幅、气模、气球和节日标语的悬挂方式、地点、时间应符合有关管理要求,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不得乱写、乱画、乱刻以及乱挂广告。

  针对西安市城市道路、建筑施工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标准》结合西安实际特别对施工工地的容貌标准也做了规定:建设施工、拆迁、待建工地一定要采用硬质材料或围墙封闭,其高度不低于1.8米;实施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应设置安全标识和警示灯具,并保持道路通畅,场地整洁。

  建设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做硬化处理,同时设置轮胎清洗台,悬挂明显的施工标牌和行车、行人安全标志;施工期间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运输车辆轮胎不得带泥行驶,污染路面。

  《标准》还首次对城市照明做了规范。例如,地面景观照明设施应隐藏在绿化带内或埋于地下,不影响驾驶员视线;桥梁景观照明和楼宇景观照明应依据建筑本身特点设置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城市景观路灯高度在15米以下,灯具设计简洁、美观,有现代感。

  所有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应选点合理,采用显色系统高的照明光源,避免灯具外露及炫光产生;古城墙、钟楼、鼓楼等名胜古迹和城市主要街区的建(构)筑物应按照街景要求实施点亮。本报记者刘燕俞刚

  一个愈来愈开放的城市,强调民意是大势所趋。我们欣喜地看到,决策者对民意调查的重视也日益加强。从网民发起的“西安建设十大教训”评选到政府集体约见网民代表,民意在对话中显现。民声利用互联网,还可以直达总理面前……

  民意调查,是倾听群众呼声,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是政府听计于民、问政于民的开明体现之一。

  就省、市地方法规和政府政策的出台,今后,本报《民意调查》栏目将通过对广大群众留言、来信、来电的整理,得出针对性分析,把“民意”传递给有关部门,为有关部门提供理性参考。

  传线、参与本报民意调查:直接点击,在民意调查留言板直接答卷或留言;也可发邮件

西安光膀子不能上大街

时间: 2024-05-25 07:55:35 |   作者: 解决方案

  城市容貌是城市外观的综合反映,随着西安建设具有历史背景和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国际性大城市目标的确立,市民对城市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上的水准的要求慢慢的升高。经过深入调研论证,草拟完成的《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经西安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决定向社会公布,以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究竟给西安的城市容貌定下了哪些规矩呢?本报特别从中选取了7个方面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关系紧密的内容。

  《标准》中要求,城市确定的保护建筑应保持原有风貌,严禁随意改动或拆除,并设置专门标识。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完工时,应拆除规划确定拆除的建(构)筑物以及各种临时工棚和设施,清除高出地面的废弃钢筋、螺钉、木桩等影响人的障碍物,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对于现有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良好、整洁,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定期对临街的建筑立面进行清理洗涤、粉刷、维修;不得擅自在阳台、平台、外走廊搭建挂台、雨篷等;外阳台不得擅自封闭。

  城市道路两侧除特别的条件外,一般不可以设置围墙,并根据周围景观和环境需要采用透景或半透景围墙,其高度应符合有关要求。主要街道两侧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风貌和用途,禁止破墙、破窗开店;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有碍城市容貌和观瞻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

  《标准》中明确要求,在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安装的空调外机,一层设置高度距离不低于2.5米。

  《标准》规定,有关部门要保证给排水管道无泄漏外溢,及时清除路面积水;井盖、井箅等设施应保持齐备完好,并与路面高度一致;道路开挖和下井作业后,应及时修复路面、清理现场,保持干净整洁。

  挤占盲道现象在西安不少路段都存在,《标准》对此明确要求: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上设置的电话亭、书报亭、公交调度站、自行车保管站、广告牌、阅报栏、护栏等,设置时应注重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挤占盲道及其他无障碍设施。

  此外,《标准》要求,城市道路上禁止流动兜售商品和散发宣传品;严禁占用城市道路进行下棋、打牌、打台球等娱乐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及步行商业街进行宣传、促销、咨询、募捐等活动。

  “光膀子”一直被人们视为不文明行为,此次《标准》中还特别提到,到公共场所、繁华区、旅游区及户外活动的人员,应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环境卫生是城市容貌的最直观表现。《标准》要求: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收集容器应保持完好、洁净。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垃圾箱、果皮箱要定期清掏、擦洗,保持整洁;城市中的公厕应保持地面、坑位、门窗、四壁清洁卫生,衣帽钩、照明设施齐全有效,沟槽、管眼畅通,无蝇蛆、尿碱和臭味;沿街饮食门店不得直接向外排放油烟、污水,严禁炉灶出店作业。

  对于市民关注的饲养宠物问题,《标准》规定,城市居民不得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及犬类宠物。郊区农户饲养家畜、家禽要做到圈养,并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每到夏季,西安不少市民往往选择在城市绿地、草坪消暑纳凉,不但破坏了环境,也影响了城市形象。《标准》规定,广场、花坛、游园内的树木、花草管护良好,禁止在绿地、草坪上消夏、纳凉和露宿。

  此外,对于市民反映较多的行道树问题,《标准》中要求,保持行道树树形整齐,树冠美观,做到无枯枝、死树、无病虫害,行道树修剪应遵循下不妨碍车人通行,上不碰架空线原则。

  霓虹灯广告残缺不全、门头牌匾、节庆标语上错字满篇,这样的现象也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按照《标准》规定,临街门店牌匾实行“一店一牌”,沿街楼体立面除一楼门店外,别的部位不允许设置任何标识,禁止设置活动小灯箱。

  临街单位和门店的牌匾及节庆标语的设置应用语准确,字迹工整,书写规范,内容健康,不得出现错别字,繁简字混用、缺字和笔画不全现象。

  布幔、横幅、气模、气球和节日标语的悬挂方式、地点、时间应符合有关管理要求,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不得乱写、乱画、乱刻以及乱挂广告。

  针对西安市城市道路、建筑施工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标准》结合西安实际特别对施工工地的容貌标准也做了规定:建设施工、拆迁、待建工地一定要采用硬质材料或围墙封闭,其高度不低于1.8米;实施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应设置安全标识和警示灯具,并保持道路通畅,场地整洁。

  建设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做硬化处理,同时设置轮胎清洗台,悬挂明显的施工标牌和行车、行人安全标志;施工期间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运输车辆轮胎不得带泥行驶,污染路面。

  《标准》还首次对城市照明做了规范。例如,地面景观照明设施应隐藏在绿化带内或埋于地下,不影响驾驶员视线;桥梁景观照明和楼宇景观照明应依据建筑本身特点设置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城市景观路灯高度在15米以下,灯具设计简洁、美观,有现代感。

  所有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应选点合理,采用显色系统高的照明光源,避免灯具外露及炫光产生;古城墙、钟楼、鼓楼等名胜古迹和城市主要街区的建(构)筑物应按照街景要求实施点亮。本报记者刘燕俞刚

  一个愈来愈开放的城市,强调民意是大势所趋。我们欣喜地看到,决策者对民意调查的重视也日益加强。从网民发起的“西安建设十大教训”评选到政府集体约见网民代表,民意在对话中显现。民声利用互联网,还可以直达总理面前……

  民意调查,是倾听群众呼声,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是政府听计于民、问政于民的开明体现之一。

  就省、市地方法规和政府政策的出台,今后,本报《民意调查》栏目将通过对广大群众留言、来信、来电的整理,得出针对性分析,把“民意”传递给有关部门,为有关部门提供理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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